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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
朝代
诗文库 正文
马植 唐 · 刘轲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四十二
存之不以予古拙。不责予以今人之态。
能遗其铅黄外饰。直索子心于古人之心。
在今之行古者然。虽无以应君子。
存之不友子以面。予何人。
敢不以心友于存之邪。且古人相知在此。
今愚忌存之固有未予知者。矧与相面者。
其能异于行路之人哉。固无也。
有恨偫居时。口未能言及此。
还罢又不相处。虽素尚蓄积。
竟未得露一毫于方寸之地。每一相见。
何尝不嗛嗛于内。若饮者实满于腹。
思一吐而未果者。存之谓予是言似乎哉。
以为似。则予不得不吐于存之矣。
先此二十年。予方去儿童心。
将事四方志。若学山者以一篑不止。
望嵚崟于上。誓不以邱陵其心而尽乎中道也。
志且未决。适遭天谴。
重罹凶咎。日月之下。
独有形影。存之以予此时宜如何心哉。
苟将尽馀息以鸿同大化。或有论予者。
相晓以古道。且曰。
若身未立于时。若名未扬于人。
若且死。独不畏圣人之经戒。
俾立身扬名之意邪。蹶然而恐。
震骇且久。曰。
微夫子。吾几得罪于圣人矣。
噫。圣人之言天戒也。
天戒何可违乎。历数岁。
自洙泗渡于淮。达于江。
洞庭三苗。踰郴而南。
涉浈江。浮沧溟。
罗浮。始得师于寿春杨生
杨生以传书为道者也。始则三代圣王死。
而其道尽留于春秋。春秋之道。
某以不下床而求之。求之必谋吾所传不失其指。
每问一卷。讲一经。
说一传。疑周公孔子邱明公羊高谷梁赤
若回环在座。以假生之口以达其心也。
迩来数年。精力刻竭。
希金口木舌。将以卒其业。
虽未能无愧于古人。然于圣人之道。
非不孜孜也。既而曰。
以是为驾说之儒。曷若为行道之儒邪。
贮之于心有经实。施之于事有古道。
犹不愈于堆案满架。矻矻于笔砚间邪。
徒念既往者未及孔门之宫墙。自谓与回牛相上下。
传经意者。家家自以为商偃。
执史笔者。人人自以为迁固。
此愚所以愤悱。思欲以圣人之为市南宜僚
以解其纷。以衡石轻重。
俾将来者知圣代有谯周焉。此某所以蓄其心者。
元和初。方下罗浮
梅岭。泛赣江
彭蠡。又抵于匡庐
匡庐有隐士茅君。腹笥古今史。
且能言其工拙赘蠹。语经之文。
圣人之语。历历如指掌。
予又从而明之者。若出井置之于泰山之上。
其为见非不宏矣。长恨司马子长谓挈诸圣贤者。
岂不然乎哉。脱渐子长之言。
予之厄穷其身。将淬磨其心。
亦天也。是天有意。
我独无恙。何也。
夫然。亦何必瞽吾目然后国语。
刖吾足然后兵法。抵宫刑然后史记邪。
予是以自忘。其愚瞽。
故有三传指要十五卷。汉书右史十卷。
黄中通理三卷。翼孟三卷。
隋监一卷。三禅五革一卷。
每撰一书。何尝不覃精潜思。
绵络指统。或有鼓吹于大君之前曰。
真良史矣。且曰。
上古之人。不能昭明矣。
某其如何。有知予者。
相期不啻于今人。存之信然乎哉。
此古人所以许一死以谢知已。诚难事也。
如不难。亦何为必以古人期于今人待邪。
又自史记班汉以来。秉史笔者。
予尽知其人矣。言东汉有若陈宗尹敏伏无忌边韶崔实马日磾蔡邕卢植司马彪华峤范煜袁宏
言国志有若卫顗缪袭应璩王沈傅元薛莹华覆陈寿。言洛京史有若陆机束皙王铨子隐
江左史有若邓粲孙盛王昭檀道鸾法盛臧荣绪。言宋史有若何承天裴松之苏宝沈约裴子野
言齐史有若江文通吴均。言梁史有若周兴嗣鲍行卿何之元刘璠
言陈史有若顾野王傅宰陆琼姚察子思廉。言十六国史有若崔鸿
言魏史有若邓渊崔浩弟览高允张伟刘横李彪邢蛮温子升魏收。言北齐史有若祖孝徵元规汤休之杜台卿子发李德林林子百药。
后周史有若柳虬令狐德棻岑文本。言隋书有若王师邵王颜师古孔㯋达于志宁李延寿
言皇家受命有若温大雅魏郑公房梁公长孙赵公许敬宗刘允之杨仁卿顾牛凤及子元朱敬则徐坚吴兢。次而修者亦近在耳目。
于戏。自东观至武德以来。
其间作者遗草有未行于时。及修撰未既者。
如闻并藏于史阁。固非外学者可得究诸。
予虽无闻良史。至于实录品藻。
增损详略。亦各有新意。
岂无班马之文质董史之遗直者邪。盖有之矣。
我未之见也。常欲以春秋条贯。
删补冗阙。掇拾众美。
成一家之尽善。有若采葑菲者无以下体。
衣狐裘者无以羔袖。言不多乎哉。
以为多。则存之视予力志何如耳。
阮嗣宗嗜酒。当时以为步兵校尉
虽非其任。贵且快意。
今予之嗜书。有甚于嗣宗之嗜酒。
且虚其腹。若行哺而实者。
存之宜如何予哉。传不云乎。
心志既通。名誉不闻。
其足下何遗邪。此存之所宜动心也。
脱禄不及厚孤弱。名不及善知友。
匡庐之下。犹有田一成。
耕牛两具。僮仆为相。
杂书万卷。亦足以养高颐神。
诚知非丈夫矣所立。固不失谷口郑子真耳。
敢布诸足下共图之。某再拜。
通鉴外纪后序 北宋 · 刘恕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通鉴外纪》卷末、《三刘家集》卷一、《皇朝文鉴》卷三○、《群书考索》前集卷一四、《通鉴外纪节要》卷四、《文章辨体汇选》卷三七三、《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三九○、《宋元学案补遗》卷八
孔子作《春秋》,笔削美刺,子游、子夏门人之高弟不能措一辞。
鲁太史左丘明仲尼之言高远难继而为之作传,后之君子不敢绍续焉,惟陆长源《唐春秋》、尹洙《五代春秋》。
非圣人而作经,犹春秋吴楚之君僭号称王,诛绝之罪也。
《左氏传》据鲁史,因诸侯国书,系年叙事。
《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故隐其书而不宣,以免时难。
汉献帝班固《汉书》文繁难省,命荀悦依《左传》体为《汉纪》,言约事详,大行于世。
晋太康初汲郡人发魏襄王冢得《纪年》,文意大似《春秋》,其所记事多与左氏符同,诸儒乃知古史记之正法。
自是袁宏、张璠、孙盛、干宝、习凿齿以下为编年之书,至唐、五代其流不废,汉、起居注,梁、唐实录皆其遗制也。
《国语》亦左丘明所著,载内传遗事,或言论差殊而文词富美,为书别行。
周穆王晋知伯、赵襄子,当贞定王时,凡五百馀年,虽事不连属,于史官盖有补焉。
七国有《战国策》,晋孔衍作《春秋后语》,并时分国,其后绝不录焉。
唐柳宗元采摭片言之失,以为诬淫,不槩于圣,作《非国语》六十七篇,其说虽存,然不能为《国语》轻重也。
司马迁始撰本纪、年表、八书、世家、列传之目,史臣相续,谓之正史
本朝去古益远,书益烦杂,学者牵于属文,专尚《西汉书》,博览者乃及《史记》、《东汉书》。
而近代士颇知《唐书》,自三国至隋,下逮五代,懵然莫识。
承平日久,人愈怠惰。
《庄子》文简而义明,玄言虚诞而似理,功省易习,陋儒莫不尚之,史学寖微矣。
案历代国史,其流出于《春秋》,刘歆叙《七略》,王俭撰《七志》,《史记》以下皆附《春秋》。
荀勖分四部,史记旧事入丙部,阮孝绪《七录·记传录》纪史传,由是经与史分。
夫今之所以知古,后之所以知今,因善恶以褒贬,察政治以见兴衰,《春秋》之法也。
使孔子赞《易》而不作《春秋》,则后世以史书为记事琐杂之语,《春秋》列于六艺,愚者莫敢异说,而终不能晓也。
皇祐初进士,试于礼部,为司马公门生,侍于大儒,得闻馀论。
嘉祐中,公尝谓曰:「春秋之后,迄今千馀年,《史记》至《五代史》一千五百卷,诸生历年莫能竟其篇第,毕世不暇举其大略,厌烦趋易,行将泯绝。
予欲托始于周威烈王命韩、魏、赵为诸侯,下讫五代,因丘编年之体,仿荀悦简要之文,网罗众说,成一家书」。
曰:「司马迁以良史之才,叙皇帝至汉兴亡治乱。
班固已下,世各名家。
李延寿总八朝为南北史,而言词卑弱,义例烦杂。
书无表、志,沿革不完。
梁武帝通史、唐姚康复统史,世近亡轶,不足称也。
公欲以文章论议成历世大典,高勋美德,褒赞流于万世;
元凶宿奸,贬绌甚于诛殛,上可继仲尼之经、丘明之传,司马迁安可比拟,荀悦何足道哉」?
治平三年,公以学士英宗皇帝侍讲,受诏修《历代君臣事迹》,蒙辟置史局
尝请于公曰:「公之书不始于上古或尧舜,何也」?
公曰:「周平王以来事包《春秋》,孔子之经不可损益」。
曰:「曷不始于获麟之岁」?
曰:「经不可续也」。
乃知贤人著书,尊避圣人也,如是儒者可以法矣。
熙宁三年冬,公出守京兆年春移帅颍川,固辞不行,退居洛阳
褊狷好议论,不敢居京师,请归江东养亲。
公以新书未成,不废刊削。
亦遥隶局中,尝思司马迁《史记》始于黄帝,而包牺、神农阙漏不录;
公为历代书而不及周威烈王之前,学者考古,当阅小说,取舍乖异,莫知适从。
若鲁隐之后,止据《左氏》、《国语》、《史记》、诸子而增损,不及《春秋》,则无与于圣人之经。
包牺至未命三晋为诸侯,比于后事,百无一二,可为前纪。
本朝一祖四宗一百八年,可请实录、国史于朝廷,为后纪。
何承天乐资作《春秋》前后传,亦其比也。
将俟书成,请于公而为之。
熙宁九年罹家祸,悲哀愤郁,遂中瘫痹,右肢既废,凡欲执笔,口授稚子羲仲书之。
常自念平生事业无一成就,史局十年,俛仰窃禄。
因取诸书,以《国语》为本,编《通鉴前纪》。
家贫,书籍不具,南徼僻陋,士人家不藏书,卧病六百日,无一人语及文史,昏乱遗忘,烦简不当。
远方不可得国书,绝意于后纪,乃更《前纪》曰《外纪》,如《国语》称《春秋外传》之义也。
周共和元年庚申威烈王二十二年丁丑,四百三十八年见于《外纪》,自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周显德六年己未,一千三百六十二年载于《通鉴》,然后一千八百年之兴废大事,坦然可
李弘基用心过苦,积年疾而药石不继。
卢升之手足挛废,著《五悲》而自沈颍水。
予病眼病创,不寐不食,才名不逮二子,而疾疹艰苦过之。
陶潜豫为祭文,杜牧自撰墓志,夜台甫迩,归心若飞,聊叙不能作前后纪而为《外纪》焉。
他日书成,公为前后纪,则可删削《外纪》之烦冗,而为《前纪》,以备古今一家之言。
虽不及见,亦平生之志也。
李延寿家物诏 初唐 · 高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十三
符玺郎李延寿
艺文该洽。
材兼良史。
撰政典一部。
词殚直笔。
虽其人巳亡。
功有可录。
宜赐其家绢五十匹。
仍令详正所写。
两本付秘书
一本赐皇太子
举人条例 唐 · 赵匡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五十五
一。
立身入仕。
莫先于礼。
尚书明王道。
论语诠百行。
孝经德之本。
学者所宜先习。
明经通此。
谓之两经举。
论语孝经为之翼助。
诸试帖一切请停。
惟令策试义及口问。
其试策自改问时务以来。
经业之人。
鲜能属缀。
以此少能通者。
所司知其若此。
亦不于此取人。
故时人云。
明经问策。
礼试而已。
所为变实为虚。
无益于政。
今请令其精习。
试策问经义及时务各五节。
并以通四以上为第。
但令直书事义。
解释分明。
不用空写疏文。
及务华饰。
其十节总于一道之内问之。
馀科准此。
其口问诸书。
每卷问一节。
取其心中了悟。
解释分明。
往来问答。
无所滞碍。
不用要令。
诵疏亦以十通八以上为第。
诸科亦准此。
外更通周易毛诗。
名四经举。
加左氏春秋。
为五经举。
不习左氏者。
任以公羊谷梁代之。
其但习礼记及论语孝经。
名一经举。
既立差等。
随等授官。
则能否区分。
人知劝勉。
一。
明法举亦请不帖。
但策问义并口问。
准经业科。
一。
学春秋者。
能断大事。
有兼习三传。
参其异同。
商搉比拟。
得其长者。
谓之春秋举。
策问经义并口问。
并准前。
一。
进士习业。
请令习礼记尚书论语孝经并一史。
其杂文请试两首。
共五百字以上。
六百字以下。
试笺表议论铭颂箴檄等有资于用者。
不试诗赋。
其理通其词雅为上。
理通词平为次。
馀为否。
其所试策。
于所习经史内问。
经问圣人旨趣。
史问成败得失。
并时务共十节。
贵观理识。
不用求隐僻。
诘名数。
为无益之能。
言词不至鄙陋。
即为第。
一。
其有通礼记尚书论语孝经之外。
更通道德诸经。
通元经孟子荀卿子吕氏春秋管子墨子韩子
谓之茂才举。
达观之士。
既知经学。
兼有诸子之学。
取其所长。
舍其偏滞。
则于理道。
无不该矣。
试策问诸书义理。
并时务共二十节。
仍与之言论。
观其通塞。
一。
其有学兼经史。
达于政体。
策略深正。
其词典雅者。
谓之秀才举。
经通四经。
或二礼。
或三家春秋。
兼通三史以上。
即当其目。
其试策。
经问圣人旨趣。
史问成败得失。
并时务共二十节。
仍与之谈论。
以究其能。
一。
学倍秀才
而词策同之。
谈论贯通。
究识成败。
谓之宏才举。
以前三科
其策当词高理备。
不可同于进士
其所问每十节。
通八以上为第。
一。
其史书。
史记为一史。
汉书为一史。
后汉书并刘昭所注志为一史。
三国志为一史。
晋书为一史。
李延寿南史为一史。
北史为一史。
习南史者兼通宋齐志。
习北史者通后魏隋书志。
自宋以后。
史书烦碎冗长。
请但问政理成败所因。
及其人物损益关于当代者。
其馀一切不问。
国朝自高祖下及睿宗实录并贞观政要。
共为一史。
一。
天文律历。
自有所司专习。
且非学者卒能寻究。
并请不问。
惟五经所论。
盖举其大体。
不可不知。
一。
每年天下举人来秋入贡者。
今年九月。
州府依前科目先起试。
其文策通者。
注等第讫。
试官本司官录事参军长吏连押其后。
其口问者。
题策后云。
口问通若干。
即相连印缝。
并依写解为先后。
不得参差。
封题讫。
十月中旬送观察使
观察使差人送都省司
随远近比类。
须合程限。
省司重考定讫。
其入第者。
二月内符下诸道诸州追之。
限九月内尽到。
到即重试之。
其文策皆勘会书迹词理。
与州试同即收之。
伪者送法司推问。
国子监举人
亦准前例。
一。
诸色身名。
都不涉学。
昧于廉耻。
何以居官。
其试之时。
虽云试经及判。
其事苟且。
与不试同。
诸皆令习孝经论语。
其孝经口问五道。
论语口问十道。
须问答精熟。
知其义理。
并须通八以上。
如先习诸经书者。
任随所习试之。
不须更试孝经论语。
其判问以时事。
取其理通。
必在责其重保。
以绝替代。
其合外州申解者。
依举选例处分。
一。
一经及第人。
选日请授中县之类。
判入第三等及荫高授上县之类。
两经出身授上县之类。
判入第三等及荫高授紧县尉之类。
用荫止于此。
其以上当以才进。
四经出身授紧县尉之类。
判入第三等授望县尉之类。
五经授望县尉之类。
判入第二等授畿县尉之类。
明法出身。
与两经同资。
进士及三礼举春秋举。
与四经同资。
茂才秀才
请授畿尉之类。
其宏才请送词策上中书门下
请授谏官史官等。
礼经举人若更通诸家礼论。
及汉以来礼仪沿革者。
请便授太常博士
茂才三科
为学既优。
并准五经举人便授官。
其杂色出身人。
量书判授中县之类。
判入第三等及荫高者加一等。
凡荫除解褐官外。
不在用限。
一。
其今举人所习。
既从易。
士子趋学。
必当数倍往时。
每年诸色举人
主司择。
常以五百人为大限。
此外任收杂色。
饶元礼论史书 北宋 · 吕南公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六八、《灌园集》卷一五
借示《十国志》,已略读终篇,此苟作之书也,得在元礼藏中,何其优幸!
试为左右说其不足收之略。
盖史之作,以才过人为主,其法必合于《春秋》然后当。
司马迁为史,不甚合《春秋》,然而号称最良者,其才高也。
班固之才不及,而措置谨密则过之,故亦配流传。
范晔以下,卑乎陋矣。
陈寿以史为志论者,或谓之善,以余观之,犹为未尽。
何者?
三国皆汉盗,而曹操先篡,无以服人心,是以袁、刘诸人睢盱竞起,其事与战国无异。
不当以秦为宜传周也,况曹氏威强,比秦不侔远甚。
然则寿以史为志者,犹言三国不足以优劣,姑并记其事云尔。
虽然,寿何知《春秋》之法哉?
《春秋》虽据鲁为内,而尊王之外,未尝谓诸国为盗贼,亦书某师某人而已。
寿以魏为纪,吴蜀则不为纪,而其次第则以建号之先后列之
虽不类据鲁为内之体,然犹无害。
至叙魏事,则往往名权、备,又书吴贼蜀寇,此无谓也。
若以曹氏为宜传汉,则是王莽亦无罪乎?
《春秋》之意,寿不足以知之,且其才又弱,则其为书不尽善也固宜。
李延寿为《北史》,各自标建,无姓名贼寇之误,其叙事才致亦优于寿,此粗可也。
魏徵、刘煦之徒,皆寿之罪人。
日者《唐书》遭会欧阳诸公商略法度,其措置文采,遂与班马争路,可见吾宋文学之盛,高映累古矣。
前年初读薛居正《五代史》,病其有刘煦之谬,思见欧阳公所修书而无由得,不知永叔如何处五代之乱也?
大概十国之事,皆如孙权、刘备,而五代曹操、司马懿耳。
但汉末天下为三,故吴蜀之势视魏为弱,魏力胜吴蜀也。
唐末以天下为十,则五代之力弱于魏,而十国之弱又可知。
故力足则与汴洛相持,淮南两川是也;
力不足则伪辞聘贡,广南闽越是也;
力最不足,则苟占地利,借臣幸活,荆潭是也。
吾以为使孔子记此书,不过以五代为鲁耳,必不谓十国为盗也。
曹操之谋篡也,非不欲速也,以其天下未易服,故隐忍而俟之。
若当时无吴蜀袁刘,则建安以后无汉历矣。
然则吴蜀非愿盗汉,因魏之篡而自度不能臣事之,故不获已而成国也。
十国之乱,何以异之?
黄巢之后,唐力不振,而朱温首怀曹魏之心,何嫌英雄不服乎?
盖如桓玄、侯景、安、史、勋、巢,然后谓之盗,十国岂类此乎?
永叔书未可见,然使不能辨此,则未免不合于《春秋》。
鄙哉,《十国》之苟作也,其文不及居正,其标建不及陈寿,扶惫强行而已矣。
书此国之事,则皆知称我,而其君则姓名之,又以盗贼名彼国,至于书彼国,则又以盗贼名此国,此噂沓背憎之人耳。
司马迁所谓世家者,谓其诸传世有家也。
其体与近世实录同,今为十国世家,又为列传,此何等法?
盖十二诸侯有因上世得封者,有因中世乱而盗国者,方其称公亦书公,称王亦书王,称帝亦书帝,所以不没其实,与《春秋》所书诸侯皆称公同意。
然《春秋》生不名,唯死一名之,葬复称公,此孔子之深旨。
司马迁于世家名次其爵,盖《春秋》有传,世家无外传,不得不然。
今乃题某地某人世家,而首尾则又姓名其人,甚矣,其无识也。
彼既建号改年、庙祖宗、陵坟墓矣,而犹谓之众民乎?
若以其乱可贬,则春秋战国非不乱,孔子、司马迁非不知贬也。
其馀措置文采,一无所取,而世或传之,疑好事者欲见事迹故尔。
虽然,此书事迹盖略矣,尝以《录》、《江南录》、《江南别录》、《江南野录》等书校此《吴》、《蜀》二志,可见其略。
天下大定,录略,然此书往往遗其所载。
今《新唐书·杨行密传》最有功,凡行密之善可道者毕载于篇中。
又于京师永叔所作《钱镠传》亦甚核详,盖永叔多收野史记传,而去取从容也。
但不知永叔书,尽载十国君臣事迹果否?
不尽载,则又未免阙遗矣。
《春秋》之法,要当一肆吾力,但犹俟尽见永叔书乃为之。
吾能论其措置,不疑其文采也。
元礼博学好书,且广收藏,异日不怠,则选之功,当靖共之。
自今可访索十国野史记传,庶几获广记备言之益,此外未须议。
某不日南行矣,经过当面见驰,此故不宣悉,幸察幸察。
承州捷报申省状建炎四年 宋 · 岳飞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四一、《金佗稡编》卷一九 创作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武功大夫昌州防禦使、通泰州镇抚使、兼知泰州岳飞状申:恭依指挥,选精锐分头会合,及率人马直抵承州,掩杀金贼,三次见阵获捷。
所有逐次生擒女真、契丹渤海、汉儿军高太保等,除身死外,见管女真三人:阿主里孛堇、白打里、蒲速里;
渤海一名:李用
契丹一名:毛毛可𣸭;
奚人三人:王哥、合主、留哥;
汉儿一十二人:李延寿、赵月一、张大、李兴门、侯孝兴、解德、小儿、麻大、曹黑儿、杨四儿、杨章儿、孙公仪
今差使臣某人管押申解前去。
谨具申尚书省枢密院,伏候指挥
刘道原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一四、《司马公文集》卷六二、《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三九九、《司马温公年谱》卷四
光再拜。
光少时惟得《高氏小史》读之,自宋讫正史并《南》、《北史》,或未尝得见,或读之不熟。
今因修南北朝《通鉴》,方得细观。
乃知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
虽于禨祥诙嘲小事无所不载,然叙事简径,比于南北正史,无烦冗芜秽之辞。
窃谓陈寿之后,惟延寿可以亚之也。
渠亦当时见众人所作五代史,不快意,故别自私著此书也。
但恨延寿不作志,使数代制度沿革,皆没不见。
道原五代长编》若不费功,计不日即成。
若与将沈约、萧子显、魏收三《志》,依《隋志》篇目删次补葺,别为一书,与《南》、《北史》、《隋志》并行,则虽正史遗逸,不足患矣。
不知道原肯有意否?
其符瑞等皆无用,可删。
后魏·释老志》取其要用者,附于《崔浩传》后。
《官氏志》中氏族附于《宗室》及代初《功臣传》后。
如此,则《南》、《北史》更无遗事矣。
今国家虽校定摹印正史,天下人家共能有几本?
久远必不传于世。
又校得绝不精,只如沈约《叙传》,差却数板亦不寤,其它可知也。
以此欲告道原,存录其律历、礼乐、职官、地里、食货、刑法之大要耳。
不知可否。
如何如何?
光再拜。
胡恢推官南唐史书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三五、《苏魏公文集》卷六八
某伏蒙宠示新著《南唐史》稿,玩读累日,深服才致之敏,虽未获遍览全帙,然用数篇可以见作者之新意也。
观其发凡起例,所记该洽,固非小见浅闻之所能造诣。
窃于其间有一二事可疑者,敢辄条问,不知足下以为如何也。
仲尼曰:「必也正名」。
是古人凡有所为,必当先正其名,况在史志之作,为后世信书,岂不先务其名之正乎!
今足下题三主事迹,曰《南唐书》某主载记者,得非以李氏割据江表,列于伪闰,非有天下者,故以「载记」代「纪」之名乎?
夫所谓「纪」者,盖摘其事之纲要,而系于岁月,而属于时君,乃《春秋》编年之例也。
史迁始变编年为本纪。
秦庄襄王而上与项羽未尝有天下,而著于本纪。
班固而下,其书或称「帝纪」,言「帝」,所以异于诸侯也,故非有天下者,不得而列焉。
范晔又有《皇后纪》,以继「帝纪」之末。
以是质之,言「纪」者不足以别正闰也。
或者谓陈寿《三国志》吴、蜀不称「纪」而著于「传」,是又非可为法者也。
寿以魏承汉统为正,故称「纪」;
吴、蜀各据一方,故在诸侯之列,而言「传」。
愚以谓既以魏为正统,则诸侯宜奉天子之正朔,其书当皆言《魏志》,《吴主》、《蜀主传》,安得言《三国志》,而于《吴》、《蜀主传》各称其纪年乎?
若曰吴、蜀不禀魏正,各擅制度,则其书自称「纪」,无害史例也。
或者又谓仲尼作《春秋》,不称曰《周史》,而曰《鲁史》;
不称天王元年,而称鲁公元年,则吴、蜀传不系于《魏史》,而自称其年纪,于义无异。
予曰:仲尼所作者鲁史尔,故称其国君之元,犹书曰「王正月」,言王者之,诸侯所当禀奉而行。
鲁公之元者,是别其一国之书也。
又若隋已受周禅,最后代陈,并其国地,唐姚璹撰《陈书》亦称「纪」。
李延寿作《南、北史》,二国之君有闰有正,亦各称「纪」,而古人未有非之者。
所谓「载记」者,别载列国之事兼其国君臣而言,有正史则可用为例,故《东观记》著公孙述等事迹,谓之「载记」。
而《晋书》又有《十六国载记》,盖用其法也。
足下必以南唐为闰位,自当著《五代书》后,列云李某《载记》可矣。
今曰《南唐书载记》,似非所安也。
又有国家设官分职,因革不同。
五帝之前有云纪、鸟纪之类,商、周而后名称益广,《尚书》之周官,《周礼》之三百六十官,《左氏》记郯子之言,述之详矣。
班固始作《百官公卿表》,历代各有职官志,皆所以见异代更改沿袭之源流,来者安得易而同之乎?
今足下书有兼纳言视秩三司之类,且李氏称僭,不闻有是官,是非足下以兼侍中仪同三司为近俗,而易以此语乎?
是不然也。
若官称之可易,则仲尼序《书》,当一概以唐、虞之官目之矣。
而《旅獒》曰「太保作《旅獒》」,《蔡仲之命》曰「周公位冢宰」,《君牙》曰「君牙为大司徒」,《囧命》曰「伯囧为太仆」者,尽取当时之官名以记其行事也。
左丘明作《传》,列国之官称亦未有更之者,如楚之令尹,宋之司城,晋之三军大夫,如此之比,非可悉数,足以为后世约史之法也。
又诏令者,古左史所记王者之言,发而为号令。
其美恶系时之治乱,使后世有所观法焉。
今足下所载李氏诏令,皆非当时之言,并出于足下藻润之辞。
美则美矣,其可为史法乎?
夫载言之美莫过《尚书》,虞、夏之际,其辞约而典;
商、周之后,其辞华而悉。
必若王言之可改,则仲尼删《书》,当使诰誓之文与典谟一体。
其所以存而不易者,欲见异代文章之盛也。
扬子得以称之曰:「虞、夏之书浑浑尔,《商书》灏灏尔,《周书》噩噩尔」。
自汉而下,左右史为一职,载述者兼言与事而书之。
太史公、班固诸史,所记制诏文体,类皆不同,尽当时之言也。
盖下笔择其善者,则备载之;
其不足存者,则略其意而书之。
若以李氏草创,典章不备,文献不足,则其命令之文,亦可记其大指而已,不必釐改其辞也。
某学无师法,未尝为史,但参之以经训,验之以前书,所见如是,非敢以为得也。
蒙足不下相外,乃敢发其所疑者,亦几乎因事意,求益于识者耳。
可采可摈,毋惜开谕。
王性之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四、《嵩山文集》卷一七、《群书考索》前集卷一六、《宋元学案补遗》卷八
酸枣先生五世孙字性之,晚相遇于睢阳
方款遽以别,且祝之曰:「子于兹无留也,行子之志,如古之人,恶山不深而林不密也。
南山北山之外又有南北而无垠,至于上援北斗而下酌桂浆,徜徉其身者如何哉!
肯少自窘束而辱于人邪」?
又明日来告行,则执之曰:子无往也,古之人升车命仆,将驰四荒,而下堂见虿,出门触蜂,巷有蚰蜒,邑多螳螂,自大雅之君子「靡所止疑,云徂何往」,固已然矣。
子姑坐,子实有德于我也,子前日为我言曰:「孰不知有《资治通鉴》哉?
苟不先读正史,则《资治通鉴》果有何邪」?
予于时坐不得安席,而欲起以拜子也。
予早游温公之门,与公之子康公休缔交义笃,公休尝相告曰:「《资治通鉴》之成书,盖得人焉。
《史记》、前、后汉则刘贡甫,自三国历七朝而隋则刘道原,唐讫五代则范纯甫
三公者天下之豪英也。
我公以纯诚粹识,不懈昼夜,不时饮食而久乃成就之,庶几有益于天下国家之大治乱,不自辜所志也。
其在正史外而有以博约之,楚汉事则司马彪、荀悦、袁宏,南北朝崔鸿十六国春秋》、萧方等《三十国春秋》,李延寿书虽无表志而可观,《太清记》亦时有足采者。
建康实录》犹郐而下无讥焉尔也。
唐以来稗官野史暨夫百家谱录、正集、别集、墓志、碑碣、行状、别传,幸多存而不敢少忽也。
要是芳《唐历》为最可喜。
呜呼,孰敢以佻心易谈哉!
予因子能独识于暮境,而辄以厥初之所闻为子谢也。
譬如杜诗韩笔,谁不经目,惟小杜为能愁来读之也。
苟不上自虞歌、周、鲁、商诗,下逮楚骚、建安七子、陶、谢、颜、鲍、阴、何,以观杜诗,则莫知斯人平生之所用心也。
或不极六艺九流之华实,而纵之以屈原、宋玉、司马迁、相如、仲舒、贾谊、刘向,而自谓真知韩者,亦未可信也。
子必有感于兹矣,行何适而不安哉?
秋风方起,为旅饭自爱。
九月八日箕山晁说之序。
读宋书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五、《嵩山文集》卷一二
梁吏部尚书沈约《宋书》纪、志、传一百卷。
嘉祐末馆阁校雠,始列学官
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
以文名齐梁间,其自许不浅,而诗赋诚有足多者,至于史则非其诗赋比也。
夫史之优劣,以人智识笔力之不同也。
智识之高下,才力之强弱,固不可毫发强,如其必严于信,则有志者所当共也,何为纷纷喜自诬耶?
使董狐、倚相以今之文章作纪传,未必优于司马迁、班固,而论者必推高于二子,盖以二子者信而有法,迁、固之所病也。
以其曾祖穆夫同孙恩之叛,从祖田子杀王镇恶,成关中之乱祸,父璞失身于元凶,乃作《自序》一篇,谓穆夫以其父警学道于杜子恭子恭死学于孙恩,穆夫因为孙恩馀杭令
王镇恶欲尽杀诸南人,以数千送义真南还,因据关中叛,田子与傅弘之高祖令诛之;
颜峻与璞交,璞不酬其意,谗璞于世祖,坐晚迎世祖,罹世难。
其巧自回隐矫诬如此,尚欲人之信其是非去取乎!
跋欧书温彦博 南宋 · 洪适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三八、《盘洲文集》卷六二
按《新唐》列传云:温大雅字彦弘彦博字大临,大有字彦将
如史所书,则是彦博兄及弟皆名大字彦,独彦博反此耳。
近世陈朝散正敏著《遁斋闲览》,间證史传之讹,谓古人盖有以字显者,彦博当是以字行于时,殆旧史之误而新书未之正。
窦苹作《唐书音训》,亦云以兄弟名字推之,似名大临而字彦博
予考《新唐》世系表,乃云彦将字大有
颜鲁公尝作《颜勤礼碑》,内叙颜、温二家之盛。
其略曰:思鲁、大雅俱仕东宫,悯楚、彦博同直内史,游秦、彦将皆典秘阁
如表之所书、碑之所序,则是彦博、彦将皆以彦配名,唯大雅异耳。
欧阳文忠公中书日,有颜氏裔孙献其祖思鲁除仪同诰,内云内史臣瑀宣,侍郎封德彝奉,舍人彦将行。
公谓不应称臣而书字,彦将固当为名。
惟三公名字不应伯仲异同,后人率皆惑之。
予家有彦博墓志及神道碑,皆云讳彦博字大临,不云其以字行。
陈、窦二公虽疑史策之误,然碑碣不容失实,其说无据,当从碑志为正。
鲁公之文、思鲁之制、《新书》之表为凭,则是大雅独与二弟不同。
予复考大雅尝撰《唐创业起居注》,内书炀帝遣使夜至太原温彦将宿于城西门楼上,首先见之,报兄彦弘,驰以启帝。
帝方卧,闻而惊起,执彦弘手而笑。
据此则温氏昆弟皆以彦为名明矣
而此书首题乃云大雅奉敕撰,又颜碑亦云大雅,抑又何耶?
盖唐之孝敬皇帝讳弘,如弘文馆昭文弘农县恒农姓弘者改洪
徐有功本名弘敏,亦缘避讳,遂以字行。
大雅正类有功,亦以孝敬故,遂称其字耳。
难者曰:有功盖避同时讳,大雅生在孝敬之前,不应亦避其讳。
是不知生虽不避,后世追改之,故称其字为名。
如《晋书》避高祖讳不云刘渊而云刘元海,避太祖讳不云石虎而云石季龙李延寿亦以韩擒虎为韩禽。
司马迁作史避武帝讳,改蒯彻蒯通
班固宣帝讳,荀况为孙
明帝庄忌为严忌
史策之例,缘帝讳而更易姓名者多矣。
《新书》有《韦弘机传》,而《旧书》止作韦机,又可见其因孝敬而削也。
《新书》正之,故复用本名,而大雅犹名其字者,盖当时国史所新书因之,不加研究,失于复正故尔。
跋欧书皇甫府君 南宋 · 洪适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三八、《盘洲文集》卷六二
皇甫诞汉王谅挻祸之际,能抗章力争,至幽囚狴犴,犹发扃城之谋,事偶不克,遂殒其躯,可谓忠节凛然、捐生靡顾者也。
《北史》列传既不能发扬其英烈,至序其官秩又多阙略。
传云开皇中治书侍御史,后为尚书左丞,拜并州总管司马,以抗节遇害。
碑历叙其仕毕王府长史,隋初授广州长史,为益州总管府司法,传虽略而不书可也。
至除比、刑二部侍郎及自御史之后,历大理少卿,再为尚书左丞河北河南安抚大使,其赞并州也,加仪同三司
其赠柱国也,兼光禄大夫
史皆无之,盖其阙也。
又碑记其祖赠胶、泾二州刺史,而传止称泾州
碑云字元宪,而传作元虑。
是皆其失考。
此碑乃子无逸与欧子并肩于武德贞观之间,故于制其文而欧笔之,决无误者。
况皇甫终于隋仁寿间李延寿修史唐贞观末,相距四十馀年,已脱略舛误如此,况远者乎?